最高法發佈十大典型案例力推政府信息公開|最高法|信息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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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北京9月12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為瞭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我國在2007年出臺瞭《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08年5月1日開始施行。近年來,要求行政機關履行職責,公開信息的訴訟增多。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2日)上午發佈2013年度信息公開十大案例。 10起案例,其中有四起是狀告國土資源局的,有兩起是起訴房地產管理局的,另外還有起訴公安部、民政部、地方政府和物價局的。 最高法行政庭副庭長李廣宇介紹,2013年全國受理一審要求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案件達到5000件,北京、上海的案件數量比較多。共同點是涉案的信息內容到底該不該公開?或者說是否屬於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應該公開的信息。 姚新金、劉天水訴福建省永泰縣國土資源局案比較有代表意義。 2013年3月20日,姚新金、劉天水通過特快專遞,要求福建省永泰縣國土資源局書面公開二申請人房屋所在區域地塊擬建設項目的“一書四方案”,即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方案、供地方案。2013年5月28日,永泰縣國土資源局答復稱:不屬於公開的范疇。”訴訟中,答辯稱:“一書四方案”系被告制作的內部管理信息,處在審查中的過程性信息,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所指應公開的政府信息,被告沒有公開的義務。一審法院認為原告訴求於法無據,判決駁回。但是福州中院二審認為,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永泰縣國土資源局是“一書四方案”的制作機關,福建省人民政府作出征地批復後,有關“一書四方案”已經過批準並予以實施,不再屬於過程性信息及內部材料,被上訴人不予公開沒有法律依據。判決撤銷一審判決,責令永泰縣國土資源局限期向姚新金、劉天水公開“一書四方案”。 本案的焦點集中在過程性信息如何公開。過程性信息一般是指行政決定作出前行政機關內部或行政機關之間形成的研究、討論、請示、匯報等信息,此類信息一律公開或過早公開,可能會妨害決策過程的完整性,妨害行政事務的有效處理。但過程性信息不應是絕對的例外,當決策、決定完成後,此前處於調查、討論、處理中的信息即不再是過程性信息,如果公開的需要大於不公開的需要,就應當公開。二審法院責令被告期限公開,為人民法院如何處理過程信息的公開問題確立瞭典范。 繼續關註最高法發佈的2013年法院審理政府信息公開十大案例。典型案例中有多起是公民狀告地方國土資源局,要求公開相關信息。 具體案例需要具體分析。在餘穗珠訴海南省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案中,餘穗珠在緊臨三亞金冕混凝土有限公司海棠灣混凝土攪拌站旁種有30畝龍眼果樹。為掌握攪拌站產生的煙塵對周圍龍眼樹開花結果的環境影響情況,於2013年6月8日請求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公開攪拌站相關環境資料。三亞國土局同意公開其中的一份文件,另外三份文件中有兩份屬於內部事務形成的信息,不宜公開;而《項目環評影響報告表》是企業文件資料,不屬政府信息,也不予公開。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請求公開之信息包括瞭政府環境信息和企業環境信息。對此,應遵循的原則是: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情形並確系申請人自身之生產、生活和科研特殊需要的,一般應予公開。本案原告申請公開的相關文件資料,是被告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當然屬於政府信息。被告未能證明申請公開之信息存在法定不予公開的情形而答復不予公開,屬於適用法律法規錯誤。據此,判決撤銷被告《政府信息部分公開告知書》中關於不予公開部分的第二項答復內容,限其依法按程序進行審查後重新作出答復。 本案的典型意義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對外獲取的信息性也是政府信息。本案涉及兩類信息,一是行政機關獲取的企業環境信息;二是行政機關制作的具有內部特征的信息。關於前者,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政府信息不僅包括行政機關制作的信息,同樣包括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的信息。因此,本案中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獲取的企業環境信息同樣屬於政府信息。關於後者,本案行政機關決定不予公開的23號函和50號函,雖然文件形式表現為內部報告,但實質仍是行政管理職能的延伸,不屬於內部管理信息。第二,例外法定。政府信息不公開是例外,例外情形應由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本案判決強調,凡屬於政府信息,如不存在法定不予公開的事由,均應予以公開。被告未能證明申請公開的信息存在法定不予公開的情形,簡單以政府內部信息和企業環境信息為由答復不予公開,屬於適用法律錯誤。第三,行政機關先行判斷。考慮到行政機關獲取的企業環境信息可能存在涉及第三方商業秘密的情形,應當首先由行政機關在行政程序中作出判斷,法院並未越俎代庖直接判決公開,而是責令行政機關重新作出是否公開的答復,體現瞭對行政機關首次判斷權的尊重。 (原標題:最高法發佈十大典型案例 力推政府信息公開) 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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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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