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屋公司,搬屋詳細介紹搬傢合同的法律作用(2) |
【搬屋公司, 搬屋】 上次為您介紹瞭不少的關於搬傢公司的合同問題,但是關於這方面的內容實在是太多,用一篇文章確實很難說完說盡,所以有必要廣州搬傢公司電話,再繼續為您說一下,下面的內容是上次內容的補充: 搬傢簽約時,我們首先要確定自傢物品的多少,然後再根據自身情況確確定搬傢公司的服務人數的車數及什麼樣的車等,其次就是跟搬傢公司確定好搬運時間及日期,目前搬傢的客戶越來越多很多搬傢公司由於接的活太多,不能隨叫隨到隻能與搬傢公司預定好時間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再次,我們要確定好搬傢的地點,切不可,臨時改變地點或臨時加目的地,防止搬傢公司趁機亂加價。 簽約時,我們要註意收費方式,如果選擇包價方式,就要標明搬運物品的內容,合約上也要註明搬傢時需要徒步的距離,最好先預留停車位,以避免增加徒步距離的收費;要特別註意搬傢公司的計價方式,報的價格是否含稅,並確定車型總重及物品裝載的高度,並與搬傢公司協調物品損 壞時的處理原則。若選擇的日子是搬傢吉日,也要盡早與搬傢公司確定廣州搬傢公司價格,而為避免搬傢遲到影響到入住吉時,可以主動向業者訂定遲到的賠償,最 後務必確認合約中是否是否有蓋妥搬傢公司之大小章。 最後,搬傢前簽約時,收取的訂金,也應該不超過搬運金額的 10%;簽收的訂金也要記載在契約裡,以避免日後會產生已收取訂金與否的糾紛。一旦搬傢契約成立之後,不管是否有落實到書面簽約,若民眾不履行契約時,搬傢公司是有權要求不超過原估價總金額 10%的賠償金的。 關於搬傢公司的合同問題大致上就為您提供這麼多的內容,如果您有需要繼續瞭解,我們會在以後的時間裡繼續為您介紹,也請您繼續關註,祝您搬傢順順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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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5日星期二
詳細介紹搬傢合同的法律作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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