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屋公司,搬屋搬傢也有潛規則,你遇到瞭 |
【搬屋公司, 搬屋】 不簽合同、不給發票成瞭搬傢公司的“潛規矩“,碰到糾紛消耗者卻因為沒有單據而難以維權。法律專傢昨日示意,搬傢隨車單隻要在蓋公章並且單方都認定的前提下能力作為證據,消耗者為保護本人好處應提早簽署搬傢合同。 一名網友近日在論壇發帖稱,因為與搬傢公司價格任務人員發作抵觸,遂撥打瞭12315投訴電話,但因為沒有與搬傢公司簽署合同,我在搬傢行當中混瞭5年,素來沒有簽過一份合同。“一名業內人士稱,沒發票、沒合同成瞭搬傢公司的“潛規矩“,搬完貨色直吸免費就算兩清瞭,爾後消耗者發明什麼問題,搬傢公司都能夠不賴賬。 據理解,破壞失落物品、私自跌價、不守時等是一些搬傢公司存在的問題,但消耗者經常因為苦無單據而無法維權。目前網絡上有不少合同樣本,消耗者能夠本人下載打印,然而搬傢公司會不會與消耗者提早簽署合同呢? 記者昨天以消耗者身份撥打瞭多傢搬傢公司的預訂電話,沒有一傢公司自動示意在協作前要簽合同。四通搬傢公司的客服人員說,搬傢不必簽合同,隻要一張隨車單,發票在搬完傢以後再寄給消耗者。北京裕民搬傢公司稱,發票能夠開,合同也能夠簽,但合同是在搬完傢以後再簽,發票則是三天以後再寄。兄弟快捷搬傢調度說,合同和發票都會由搬傢工人現場帶過來,並說“一定不會遲到,要是晚瞭不收錢都成“,但不會提早簽合同。四方順達搬傢公司說,壓根兒就沒有合同。 隨車帶過來的合同,自身不能商定廣州搬傢公司遲到的彌補行動。法律專傢邱寶昌稱為瞭掩護消耗者好處,單方應當提早有個合同商定,隨車單上有公章,在單方認定的前提下能夠視為不完全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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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4日星期三
搬傢也有潛規則,你遇到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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