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5日星期四

搬傢時沒有合同,等於被放鴿子



搬屋公司,搬屋-搬傢時沒有合同,等於被放鴿子



















搬屋公司,搬屋搬傢時沒有合同,等於被放鴿子



【搬屋公司, 搬屋】

  昨天,劉先生通過電話與一傢搬傢公司約定,第二天上午10時來車搬傢。劉先生提前一天將傢中的所有物品裝箱打包,做好一切搬遷的準備,而且一早就把一些小件搬到樓下,等候搬傢公司的車輛裝運。可等瞭一個小時,連搬傢公司的影子也沒看到。劉先生以為對方記錯瞭地址,就撥打搬傢公司電話詢問。沒想到得到的答復是搬運貨車接瞭一個長途活,告訴劉先生要等到第二天才能搬。劉先生說:你們怎麼能這麼不守信用。但是因為雙方隻有電話約定,沒有任何書面協議、合同,劉先生也隻能吃瞭啞巴虧。

  還有傢住大山的李女士找來搬傢公司搬傢,期間,李女士外出接電話,隨手把腋下夾的皮包放到傢中的抽屜裡。5分鐘後回來發現,皮包中的3萬元錢少瞭2萬,李女士立即撥打110報警,民警趕到現場,對4名搬運工分別訊問。訊問過程中,民警發現搬運工朱某表現焦慮,不停地眨眼睛。民警遂對朱某加強心理攻勢,朱某最終承認,他在收拾一個抽屜時,看到一隻皮包中放瞭三摞人民幣,朱某順手拿瞭兩摞塞在褲兜裡。調查得知,朱某隻是搬傢公司臨時雇用的農民工,沒有經過上崗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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